内容简介:当达到“醉酒”程度时,人的意识能力和控制能力都是减退和降低的,驾车上路,必然危害交通安全,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驾驶人虽然不明确自己的酒精含量,但其应该是能够意识到自己的状态的,仍驾车上路,主观上是故意,因此,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应予处罚。 网友认为: 按照现在的套路会不会有人恶意的找人喝酒,然后酒驾撞人,主动报警,主动拉上一起喝酒的人赔偿,然后把恶性刑事案件做成交通肇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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