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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款,女方要求加名字,这要求合理吗?法律常识
内容简介:毕竟男方只是付了首付,剩下的贷款,是要夫妻共同偿还的。如果不加女方的名字,一旦婚变,女方只能要求男方返还所还贷款的一半,并结合房价上涨的程度,适当补偿。在现在房价如同坐了火箭一样的情势下,拿回自己还的那几个贷款有何意义?那点补偿有什么用? 本人所在城市,这个问题基本不存在了。 因为我所在的城市,全款买房都抢不到,想贷款买房?这样一来,问题解决了,婚前男方全款买的房子,女方如果还执意加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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