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xguide
婚姻家事法律
劳动纠纷维权
交通事故赔偿
民事侵权纠纷
医疗纠纷处理
登录
注册
首页
评论
评论:
高层楼房七十年后算谁的法律常识
内容简介:非常明确的告诉你,高层楼房到了寿命,成了危楼,不能住人了,开发商可不会傻来拆迁,赔偿成本太高,又不是低矮平房通过拆迁重建高密度楼房来赚钱,所以高层楼房没利益没有人会拆,只好像报废汽车一样价值非常低[抠鼻][捂脸],说不定赔偿的钱还支付不起拆迁工人的工资。 以后高层住宅最保值的是1至3楼,50年以后高层没电梯没水,没人住了,住低层的人还在,有空到高层阳台上种点菜,挺好。 砖混,框架结构的房子...
用户评论
用户名
评论内容
提交评论
重置
lexguide
热门文章
太现实!黄昏恋谈婚论嫁赠房,情断后房子到底该归谁?
86阅读
买房不满就上网骂?法院调解:主观贬损超限构成名誉侵权
65阅读
公司欠债78万,唯一股东因无法自证清白被追责
64阅读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维权误区!单独确认侵权起诉不被支持
64阅读
从委托合同视角解构借名贷款的民事法律关系本质
55阅读
从“知识共享”到“数据侵权”:百科词条争夺战落槌
55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