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当我们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满意,认为其不公正的时候,是可以提出复核的。 ①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中的规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的三天时间里,向上一级的交通部门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复核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当然了,需要说明你的理由以及带上确切的证据来支持你的理由。 ②若是上一级交通部门驳回了复核申请,事故当事人还是不服气、不满意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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