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xguide
婚姻家事法律
劳动纠纷维权
交通事故赔偿
民事侵权纠纷
医疗纠纷处理
登录
注册
首页
评论
评论:
彭海涛律师: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法律常识
内容简介:劳动关系建立后,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前,双方想要结束劳动关系的,可以协商解除或者一方以通知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上述方式是否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呢? 网友咨询: 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安徽自智律师事务所彭海涛律师解析: 目前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主流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关系。 1、解除劳动关系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不以书面形式解除的...
用户评论
用户名
评论内容
提交评论
重置
lexguide
热门文章
邹道雄律师:女性怀孕后,是否有权拒绝加班?法律常识
89阅读
劳动合同变更续签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主体有哪些?法律常识
77阅读
童工隐瞒实际年龄,因工伤残后是否影响索赔?法律常识
50阅读
工伤认定后赔付主体揭秘:基金、单位还是第三方?法律常识
45阅读
企业合并后原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劳动合同失效后要怎么办?法律常识
41阅读
公司跨区搬迁补偿指南法律常识
39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