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4月份,公司组织员工去黄山旅游,上午,张某与同事一起爬山,8:30感到身体不适,9:45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家属要求其任职公司、景区及旅游公司承担130万元的侵权责任,法院驳回诉讼请求。那么张某猝死是否属于工伤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能够认定为工伤的。 但问题就在于参加单位组织的团建是否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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