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胡某是一汽车销售公司的业务销售, 2020 年 3 月,胡某因新冠疫情被隔离在家,期间收到了所在公司发布的部门裁撤公告及解约通知。胡某不服,向杭州萧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约 12.6 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判决该公司支付胡某共 9 万余元。被告公司不服,向杭州中院提起上诉。杭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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