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民法典 “居住权” 制度解读 一、 “居住权”解释 民法典物权编中设置的 “居住权”,是在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之外,新增的一个“权”。 按照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通俗解释: “居住权人”可以和“房东”签订书面合同,在不取得该房屋“所有权”(不过户)的情况下,单独对该房屋合法“占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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