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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三期”女职工的保护!法律常识
内容简介:第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有限保护。 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不得以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是,劳动合同法没有禁止用人单位可以过错性为由辞退“三期”女职工。 第 二、不得加班和强度劳动。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以及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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