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上海的一位父亲因为一个疏忽受到“血的教训”,驾车时不慎轧死自己两岁的儿子,令人惊诧的是,这个父亲还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还胜诉了! 通过判决可以看到,保险公司作为肇事车辆的承保人,应按法律和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吴先生夫妇作为小吴父母,有权以赔偿权利人(即原告的身份)提起诉讼,诉讼主体合格。对超出保险赔偿部分,小吴母亲自愿免除加害方的责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应该准许。 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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