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xguide
婚姻家事法律
劳动纠纷维权
交通事故赔偿
民事侵权纠纷
医疗纠纷处理
登录
注册
首页
评论
评论:
订立遗嘱的生效条件有哪些法律常识
内容简介:遗嘱生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危急情况下可以口头订立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现场见证。如果立录音遗嘱,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自书遗嘱,须由立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代书遗嘱,由立遗嘱人口授他人代书的遗嘱,也须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为代书人,代书后,将代书的遗嘱在立遗嘱人面前宣读无误后,经立遗嘱人认可,注明年、月、日...
用户评论
用户名
评论内容
提交评论
重置
lexguide
热门文章
男女双方同居没领证,受到法律保护吗?法律常识
89阅读
孩子生了男方不负责任可以起诉吗?女方如何维权?
88阅读
二婚家庭的财产如何分割?再婚前的房产是否属于婚前财产?法律常识
63阅读
如果女方不愿意生孩子,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51阅读
如果妻子不愿意生孩子,丈夫能告她吗?
46阅读
离婚冷静期财产被转移咋办
36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