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刑法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放火、爆炸等罪并列规定在相同法条中,并且规定的相同的法定刑。 网友咨询: 2019年7月31日22时许,杜金山乘坐赵某1驾驶的大众牌小轿车行驶至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西路×××西门外路段,因与赵某1发生争执,从赵某1身后用胳膊勒住其颈部,导致其无法正常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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