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危险驾驶罪是指触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2020年8月25日晚,陈敬明驾驶小型越野车搭载乘车人王某苗沿上瑞线由普安县普天大道方向往普安县第一中学方向行驶。23时20分许,行驶至上瑞线2387公里加200米处时,因躲避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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