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危险驾驶罪是指触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2020年12月24日22时许,周立谟酒后驾驶棕色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北京市顺义区中山街石幢环岛东侧时,与蒲某驾驶的蓝色波罗牌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波罗牌轿车内蒲某等5人受伤。经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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