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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共区域,业主能否私自占有?法律常识
内容简介:业主占公共区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当事人可以找小区物业,通过物业出面找到相应的业主,劝说他们停止侵占公共区域;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 网友咨询: 房屋公共区域,业主能否私自占有?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黄富威律师解答: 答案是不能。 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住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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