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 分居事实的证明需要提供充分证据。双方分居满一年后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这源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的规定,即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分居时间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准备分居证据时应当注意收集以下材料: - 分居协议或书面分居声明 - 各自居住地的租房合同 、房产 证 - 水电费、物业费缴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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