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若分居已满三年且双方同意离婚,可直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若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需提供分居证据(如租房合同 、社区证明等),法院一般会认定感情破裂判决离婚。法律上的"分居"特指因感情不和主动分居,因工作、就医等客观原因分居不在此列。 分居三年背后的婚姻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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