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 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婚姻 关系涉及人身权利、身份关系以及非纯粹财产性内容,婚姻纠纷本身不能申请仲裁 。离婚、子女抚养权、夫妻忠诚义务等问题,均属于法院诉讼管辖范畴。《仲裁法》第三条更是明确将“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排除在仲裁受理范围之外。单纯以解除婚姻关系为目的的申请无法通过仲裁解决 。...
用户评论
lex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