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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离婚可以争取哪些补偿
内容简介:《民法典》第1082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的,法律依然保护孕妇的特殊权益。孕妇在离婚时可争取的补偿主要包括四类:经济补偿、损害赔偿 、家务劳动 补偿、子女抚养费 。孕期产生的医疗 费、营养费等实际支出均可主张分割,若男方存在出轨等过错行为,孕妇还可要求精神损害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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