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当夫妻共同经营的网络店铺面临离婚 分割时,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区分成为核心问题。《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 存续期间取得的经营性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电子商务法》第47条明确规定网络店铺经营权具有可转让性。:店铺所有权归属判定主要看注册主体(个人或企业),而经营权分割则需评估双方贡献度、运营能力等因素 。淘宝店铺虽无法直接过户,但可通过协议约定收益分配权。 一、网络店铺离婚分割的三大实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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