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当庭宣判的离婚 案件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则应当立即送达。这个十日的计算要特别:法院作出判决当天不算在内,从次日起开始计算十个自然日。3月1日当庭宣判,最晚3月11日就要完成送达。但还要考虑邮寄时间、当事人住址变动等情况。 一纸判决背后的程序密码 去年我处理过一桩离婚案,女方在收到判决书后才发现,法院其实早在半个月前就寄出了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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