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离婚 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任何一方未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男方在冷静期结束后拒绝签字,离婚协议将无法生效。女方有两种选择:一是重新协商协议内容;二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便男方不配合签字,只要存在法定离婚事由(如感情破裂、分居满两年等),法院仍可判决离婚。 冷静期不只是"拖延时间",男方不签字另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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