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准备起诉离婚 的朋友最常问:这官司到底该在哪儿打?《民事诉讼法》第22条,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简单来说就是被告身份证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被告实际居住超过1年的地方(法律上叫经常居住地)。男方户籍在山东,但已经在上海租房住满13个月,女方想离婚就得去上海起诉。 不过法律也留了后门,被告失踪、被监禁、在海外联系不上时,原告可以在自己户籍地或常住地起诉。去年我遇到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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