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和《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 诉讼的管辖法院主要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若被告离开户籍地超过一年,则由原告住所地或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法院管辖。特殊情况如被告下落不明、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起诉选法院的潜规则 你以为随便找个法院就能离婚?那可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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