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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把大量的现金给小三
内容简介:丈夫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的行为,从法律角度属于「无效赠与」,原配完全有权追回!《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 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都属于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哪怕丈夫用个人账户转账,只要钱是在婚后赚的,原配都能主张权利。更狠的是,转账金额明显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小三必须全额退还,甚至被追究「不当得利」责任! 原配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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