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主要依据《民法典》第1064条。共同意思表示形成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情形。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推定为共同债务;超出此范围的债务,债权 人需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以下情形不属于共同债务:未经对方同意的单方大额举债且未用于共同生活、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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