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离婚一方故意不出庭 离婚 案件中一方故意不出庭可能引发程序与实体双重影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陈述意见;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须提交书面意见。对于恶意拒不出庭行为,法律实践存在三种应对路径: 1. 缺席审判的适用边界 - 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且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时,法院可依法缺席审理。但需注意: - 婚姻 关系认定需严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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