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xguide
婚姻家事法律
劳动纠纷维权
交通事故赔偿
民事侵权纠纷
医疗纠纷处理
登录
注册
首页
评论
评论:
分居离婚如何办理手续?分居离婚孩子归谁?法律常识
内容简介: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般来说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具有分居二年的情形,说明夫妻关系已徒具形式,名存实亡。当事人以此事由诉请人民法院离婚的,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当事人离婚。 网友咨询: 分居1年,想离婚,有一个2岁女儿, 青海睿鸿律师事务所黄亚军律师解答:...
用户评论
用户名
评论内容
提交评论
重置
lexguide
热门文章
男女双方同居没领证,受到法律保护吗?法律常识
114阅读
孩子生了男方不负责任可以起诉吗?女方如何维权?
113阅读
如果女方不愿意生孩子,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67阅读
二婚家庭的财产如何分割?再婚前的房产是否属于婚前财产?法律常识
65阅读
如果妻子不愿意生孩子,丈夫能告她吗?
56阅读
离婚冷静期财产被转移咋办
43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