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原题:《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总体原则的把握与理解 交通事故律师 按: 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以下简称《新标准》),作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统一适用的标准,并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的发布是法医临床学领域的一件盛事,其较以往多部人体伤残鉴定标准出现了较多的变化与相当的新意,需要认真学习...
用户评论
lex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