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福州铁路运输法院,本院相关审判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好地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法明传[2021]60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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