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 粤发改价格函〔2019〕3103号 各地级市发展改革局、司法局: 为进一步缩减政府定价范围,减少定价项目层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部署,以及《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收费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17〕9号)规定...
用户评论
lex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