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二审法院综合本案实际情况,认为在租赁合同并未约定以代偿债务方式支付租金的情况下,某A即使向某C或者案外人付款,也难以证明系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支付租金的行为,考虑到本案租赁合同存在倒签的可能性,且目前尚无鉴定租赁合同签订的确切时间的有效技术手段,某A亦未能进一步提供证据证实租赁合同确于落款之日签订,认定本案证据不足以证明某A在案涉房屋办理抵押登记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并取得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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