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在两地法院发生管辖争议的情况下,先立“诉前调”字号的法院可以视同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立(2021)苏0214诉前调3455号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早于黑河市孙吴县人民法院2021年8月12日的立案受理时间。因此,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可以视为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无锡天格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天之草空间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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