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商品房消费者物权期待权保护条款的确立突破了债权的相对性,使购房人的债权请求物权化,并获得阻却执行的优先效力。对于其基本条件之一“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的理解和适用,应遵循目的解释方法,以能否满足买受人生活居住之需,保障其生存权益为评判依据,必须立足现实,以保障买受人居住和生存权益为根本,积极回应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从而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发生单一机械地以房屋套数为标准所引发的不公平、不合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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