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上述两案南岸区法院确认收到诉状的时间为2014年8月29日,因此,即使程体明的起诉最终因其未按期缴纳诉讼费而按自动撤诉处理,但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综上,由于程体明在另案中的起诉,导致涉案借款诉讼时效中断。作为债权受让人某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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