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一审法院认定,某设备公司虽主张胡某在职期间做假单,严重违反公司纪律,但是所提交的证据仅为系统截图,未提交相应的成交记录等证据予以佐证,且内部系统可由公司后台操作。另公司在解除与胡某的用工关系时,并未就开除原因作出说明。法院认定某设备公司解除与胡某的劳动关系显然缺乏合理性,且胡某被解除劳动合同时尚在孕期,某设备公司亦知晓胡某尚在孕期的事实,因此,某设备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户评论
lex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