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公民享有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评价的权利,但不得滥用。近日,某业主在社交平台称所购商铺“设计不合理、风水差、有安全隐患”,却无法提供客观证据,法院认定其言论超出合理批评范畴,构成对企业名誉权的侵害。法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发言须基于事实、理性表达,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购房后发布负面视频,恩施一业主被房企起诉   当业主对房屋不满意时,能否在社交平台自由表达?网络言论的边界又在哪里?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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