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网友咨询: 我丈夫在婚前租赁单位的公房,后因为单位改制,允许将租赁的房屋购买为个人所有,我丈夫就用我们婚后攒的存款将房子买了下来,但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他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我们离婚的话,我有权要求分割吗? 赵宾律师: 这个房子你当然有权进行分割,虽然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你丈夫的名字,但是这个钱来自于婚后你们的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使用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来买的这个房子。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一旦离婚,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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