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私人生活安宁属于个人隐私。任何人不能通过电话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否则属于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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