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民法典》生效后,办理离婚登记的最早在 32天左右完成发放离婚证。因为《民法典》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需要经过三十日,如果还想离婚的,经过三十日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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