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作为家庭主妇,在面对离婚纠纷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但是,家务劳动的价值不仅要被 “看见”,更应该被“看重”。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芝罘法院审理了一起被告为全职太太的离婚案,女方最终获93万家务补偿,有效维护了女方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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