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重庆的一对夫妻从 2012年起反复离婚复婚又离婚,在这期间他们还反复给儿子改名,让孩子的名字在向小安和郑文达这两个名字之间反复横跳四次。无奈之下孩子起诉了父亲要求将名字改回郑文达,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孩子的诉讼请求。 那么在夫妻离婚后一方是否有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呢? 答案是无权,对于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更改孩子名字的,公安机关是可以拒绝受理的;就算一方隐瞒事实成功给孩子改了名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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