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重庆的一对夫妻从 2012年起反复离婚复婚又离婚,在这期间他们还反复给儿子改名,让孩子的名字在向小安和郑文达这两个名字之间反复横跳四次。无奈之下孩子起诉了父亲要求将名字改回郑文达,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孩子的诉讼请求。 在本案中,孩子已经 12周岁了,这个年龄完全能够理解姓名的文字含义及社会意义,所以更改这个年龄段孩子的名字的时候应当尊重孩子自己的意愿;而且尊重未成年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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