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xguide
婚姻家事法律
劳动纠纷维权
交通事故赔偿
民事侵权纠纷
医疗纠纷处理
登录
注册
首页
评论
评论:
恋爱期间花费金额的性质认定法律常识
内容简介:对于合理范围内的较小金额,在不能证明系为结婚而特意赠送等情况下,应认定为 一般的赠与,具体可以包括以下情况: 1、日常生活中价值较小的一部分赠与,比如购买衣服、箱包,请客吃饭等; 2 、特殊日期,如情人节、七夕节、生日、纪念日等给付的财物; 3 、特殊金额,如 520 、 521 、 1314 等金额以及其他小额赠与。以上均可以推定为双方表达爱意培养感情的赠与财产,赠与方一经交付,不能要求返还。...
用户评论
用户名
评论内容
提交评论
重置
lexguide
热门文章
男女双方同居没领证,受到法律保护吗?法律常识
109阅读
孩子生了男方不负责任可以起诉吗?女方如何维权?
106阅读
二婚家庭的财产如何分割?再婚前的房产是否属于婚前财产?法律常识
63阅读
如果女方不愿意生孩子,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62阅读
如果妻子不愿意生孩子,丈夫能告她吗?
53阅读
离婚冷静期财产被转移咋办
39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