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分居满两年并非判决离婚的 “自动条件”,核心需满足 “因感情不和分居” 这一前提,且需结合证据证明分居的真实性与感情破裂的关联性。以下从法律规定、认定标准、证据要求及实务误区展开分析,厘清分居与离婚的法律逻辑: 分居满两年能成为离婚理由,源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但需注意,“分居满两年” 需同时满足两个核心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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