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xguide
婚姻家事法律
劳动纠纷维权
交通事故赔偿
民事侵权纠纷
医疗纠纷处理
登录
注册
首页
评论
评论:
员工持有劳动合同但未签名,公司需支付二倍工资吗?法律常识
内容简介:林平之于2016年8月1日进入江苏比特公司处工作,担任风冷项目工程师一职。入职当月,公司为林平之参加了社会保险。 2016年8月12日,公司处人事朱小华兼出纳向林平之发送邮件,要求林平之至公司财务室签订劳动合同。 林平之从朱华处取得了公司已填好内容并已盖章的劳动合同,但林平之未在上述劳动合同的“乙方签名”处签字,之后也未将劳动合同还给公司,并在一直持有该未签字的合同的情况下于公司处工作。 ...
用户评论
用户名
评论内容
提交评论
重置
lexguide
热门文章
邹道雄律师:女性怀孕后,是否有权拒绝加班?法律常识
93阅读
劳动合同变更续签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主体有哪些?法律常识
81阅读
童工隐瞒实际年龄,因工伤残后是否影响索赔?法律常识
53阅读
工伤认定后赔付主体揭秘:基金、单位还是第三方?法律常识
45阅读
企业合并后原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劳动合同失效后要怎么办?法律常识
42阅读
公司跨区搬迁补偿指南法律常识
39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