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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的利弊及风险有哪些?法律常识
内容简介:《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另一方面,派遣公司将劳动者派遣至指定的公司工作,这些接受派遣员工的单位称之为“用工单位”。虽然没有和劳动者发生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际负责管理、指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 用工单位 )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网友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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