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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只能调休不给加班费合理吗法律常识
内容简介:1、对标准工时制而言,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150%的工资报酬,该加班不能用以后安排调休处理;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用人单位有权以调休代替,不能安排调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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