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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受伤,能够申请赔偿金吗?法律常识

来源:劳动纠纷维权 / 时间:2025-12-23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网友咨询:

我在我工作的地方因疲劳过度在厂子里不小心碰到左手中指把手指盖碰掉,去医院缝了四针!在家休息了13天老板非要叫去上班没有上班就跟了一天车,那时手还没有拆药线,又休息了7又叫去工作,工作了几天因为手疼下来不干了,然后和他要工资他没有给我误工费只是把压的那一月钱给了!手指甲养了5月还没有张好,和他要误工费他应该不应该给?后来要连续的去要了几次他说只给300元!我说和他要5个月的费用多么?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方慧敏律师解答: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只有工伤认定后才能够进行工伤补偿。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方慧敏律师补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四级律师,杭州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学士学位。专注于婚姻家事、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领域的民商事诉讼业务及刑事辩护业务,曾为多家公司、单位提供过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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