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怎么计算利息法律常识
来源:婚姻家事法律 /
时间:2025-12-22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如果施工方使用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利息:
(1)工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是开工前7天,因此预付款的利息起算时间是开工前的第6天。
(2)进度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3)结算款利息起算时间,从结算书送交给发包人后的第29天起算利息。
(4)签证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应当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3、拖欠工程款的利息标准,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利息应该跟着本金走,应当什么时候支付本金,未按约定支付的,就应当什么时候支付利息。

如果施工方使用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利息:
(1)工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是开工前7天,因此预付款的利息起算时间是开工前的第6天。
(2)进度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3)结算款利息起算时间,从结算书送交给发包人后的第29天起算利息。
(4)签证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应当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3、拖欠工程款的利息标准,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上一篇: 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情形有哪些法律常识
下一篇: 配偶是外省市户籍如何申请进京入户法律常识